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7-06 12:44

女老師亂停車害撞死人 同付肇責

彰化縣在美語補習班任教的吳姓女老師(27歲),去年6月間為了趕上課,將車停在補習班前,幾乎完全佔用車道,導致謝姓男子(39歲)駕駛的貨車為閃避其車,只好駛入對向車道,因而與許姓女子機車相撞,導致許女死亡。吳、謝與家屬達成和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依過失致死、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均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9日下午4時許,從事鋁門窗裝設工程的謝男開著小貨車,要前往客戶處裝設鋁門窗,行經員林鎮永和街由東往西行駛時,因吳女車輛停在車道上,為閃避其車輛,竟違規駛入對向車道,與對向而來的許女機車發生撞擊,許女送醫不治。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吳女將車輛停在單向僅1車道的永和街上,顯已妨害他人、車通行,致使謝男為閃避其車輛,未注意永和街為劃有分向限制線的對向車道不得駛入,卻貿然駛入對向車道,因此,不慎撞擊許女機車、導致許女傷重死亡,吳女過失程度較謝男為重。
但法官考量2人均無前科,且犯後坦承、並已以金錢賠償被害人家屬,顯見2人悔意,被害人父親也表示不希望2人因此入監服刑,對法院宣告緩刑並無意見,因此法官判緩刑2年,以勵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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