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7-03 13:06

男賣屋拋妻女反告遺棄 空姐女兒嘆無奈

高雄一名劉姓退休男子罹患口腔癌、心臟病,因認為妻子和三名女兒都不照顧他,控告妻女遺棄罪。但檢察官傳喚劉的妻女作證,發現劉男約在1999年賣掉房子後就離家,劉妻自立更生,他生病後突然回頭找家人,妻女更替他請看護,後來是劉男自己只要另名女性友人照料他,因此認定劉妻女並未遺棄劉男,處分不起訴。
年約七旬的劉男提告主張,其妻在1999年間離家出走棄他不顧,未有聯繫,三名女兒也不扶養他,他後來患有心臟病、心絞痛、多發性骨髓瘤、口腔癌及攝護腺疾病,還中風2次,已經屬於無自救能力之人,但妻女卻未盡扶養義務。
被告的劉妻(67歲)無奈地向檢察官說,劉男1999年將房子賣掉之後就一走了之,未拿過生活費給她,是她自己在學校工作,自立更生。後來丈夫生病又出現,她和女兒請24小時看護照顧她,前年10月起還請外傭照護,部份看護錢以他的退休俸支出,部份由女兒攤分,只是丈夫不願意有人碰他的錢,就對妻女提告遺棄、竊盜罪。
劉男當空姐的女兒也說是父親自己先離家不顧妻女,他生病後大家反而輪流去照顧他,但大家各自有家庭,無法全心照護父親,因此才請看護和外傭。
檢察官也發現去年1月劉男自己辭退外傭,並寫下「今後委託徐姓友人全權照顧本人醫療、日常生活起居等」,還拿去公證。而劉男生活確實由徐女照料,尚無生命危險,即便劉認為妻女不扶養他,也不至於構成遺棄罪,頂多僅衍生民事責任問題,將妻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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