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7-02 21:32

清秀女遭狼尾隨 急叩男友求救仍被推倒猥褻

賴姓男子(38歲)去年3月13日午夜,前去新北市蘆洲區送貨完畢,巧遇一名身材姣好、正要去找男友的20多歲清秀女子,竟尾隨她長達23分鐘,該女子發現遭賴男跟蹤,連忙打手機要男友下來接她,但賴男卻趁四下無人時,將女子推倒在地,隔長褲猥褻女子下體,長達5秒,賴男遭逮後先說無法控制,後又改口不小心碰到,供述不一。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賴男10月;尚可上訴。
判決指出,賴男於2014年3月13日近23時許,騎機車送貨至蘆洲區光華路口,工作完還去夜市閒逛,途中遇到步行前去找男友的受害女子,賴男眼見她身材不錯,面貌清秀,是他喜歡的外型,便尾隨其後。
女子發現賴男在後,除加快步伐,更打手機給男友,要男友趕快下來,但賴男眼見巷弄無人,立即超前至女子前方,將她推倒在地,右手隔著長褲,強行猥褻女子下體,女子尖叫並掙扎抵抗,賴男連忙逃離現場。
新北地院開庭時,賴男否認有碰觸或猥褻受害女子下體,但合議庭考量賴男於警訊時,先說是一時無法控制,偵訊時又說不小心碰到,前後供述不一,反而是受害女子指證歷歷,女子長褲下體部位外側,更採集到微物跡證,檢驗出和賴男相符的DNA,依強制猥褻罪判處賴男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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