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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en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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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7-01 21:48
性交未遂案 土耳其男二審逆轉改判無罪
土耳其籍男子王凱傑被控性侵,一審法院認定他騙女大生回住處企圖不軌,因女大生放聲大哭,他才放手讓她離去,沒有得逞,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1年10月,服刑完畢驅逐出境。全案上訴後,判決結果今天逆轉,台灣高等法院改判王無罪,仍可上訴。
【中央社/台北1日電】
土耳其男子王凱傑被控性侵女子,一審判刑1年10月,經上訴,高院今天認定不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改判王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檢方指控,王凱傑(Yamur Kursat Ersagun)自認長得帥,多次邀約初識女子外出。他民國102年4月以「要回家餵兔子吃藥」為由,帶女子回家後性侵未遂;同年5月兩度性侵一名16歲少女。檢方事後查扣他與多名女子的性愛影片,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王男以「要回家餵兔子吃藥」為由企圖性侵女子,去年4月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1年10月;至於被控性侵、強制猥褻16歲少女,則是因為少女前後說法不一、部分情節有違常理,獲判無罪。
王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院審理期間主張,他和女方都是你情我願發生關係,至於提告女子當初推開他後,他很紳士因此罷手,卻反被對方陷害。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就性侵女子部分,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其餘部分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