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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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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7-01 20:27
被貼字條「欠租快還」 惡房客竟告房東
一名徐姓婦人去年底將北市文山區一間店面租給方姓男子,今年2月起方男卻拒繳租金,徐婦憤而在店門張貼紙條「方○○快付房租欠租快還」,竟遭方男提告妨害名譽,但台北地檢署查明方男確實沒依約繳納租金,徐婦張貼字條內容並非憑空杜撰,認定不構成妨害名譽,今將徐婦不起訴。
檢方調查發現,方男去年12月間和徐姓房東打下2年租屋契約,租下文山區一戶店面,約定每月10日前繳納租金3萬元,但方男繳了2個月的房租,在店內進行裝潢,他認為裝潢可抵房租,因而沒再繳納租金,徐姓房東多次催促,方男都拒絕繳納,徐婦憤而在店門上貼字條,指方男欠租,竟因此挨告。
檢察官調閱雙方租約,發現契約中僅提及若房屋因自然損害有修繕必要時,由房東負責修理,但由於方男裝潢並不是因房屋受損,再加上方男提不出證據證明房東有何修繕責任,因而認定房東沒有付裝潢費的義務,檢方認為,房東主觀上認為方男沒按時繳租金,進而貼字條指他欠租,並無傳述不實事項的惡意,不構成妨害名譽,今將徐婦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