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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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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7-01 14:13
以為釣到金龜婿 女閃婚3天後卻......
高雄一名高姓女子與44歲張姓獸醫師相識9天就結婚,但張男婚後不僅未實踐諾言將房屋過戶給妻子,甚至被發現根本不是獸醫師,月薪也沒有交給她,因此高女結婚3天就離家,後來離婚,還提告詐欺。高雄地檢署認為高女無任何財物損失,將張男處分不起訴。
高女提告主張,去年10月4日她透過朋友認識想結婚的44歲張姓男子,2人幾乎是一見面就決定結婚,張男表示自己是獸醫師,月薪6萬,名下還有2處不動產,婚後會過戶給妻子,薪水也會交給老婆管。
於是2人認識9天後就登記結婚,婚後高女發現張男不是獸醫師,月薪不給她管,房子也不過戶給她,她覺得被騙,3天後就離家,之後2人離婚。高女覺得被騙提告詐欺。
張男喊冤表示,他2008年在桃園動物防疫所、2011年在動物救援小組工作,他沒說自己是壽山動物園的獸醫師;雖然他坦承曾說婚後會過戶房產給妻子,但高女婚後3天就離家出走,他也不知如何是好,而且2人在一起後外出約會費用都是由他負擔,他並未詐欺高女金錢。
檢方認為,結婚是重大決定,高女心智正常,即便是閃婚也是理性思考後的結果,儘管張男婚後沒有實踐諾言,也不能認為這是張男使用詐術,更何況高女並無財物損失,與詐欺罪的構成要件不符,因此將張男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