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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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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6-30 18:18
警用重機借友練車 小隊長起訴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交通分隊小隊長施福春,去年4月起5度將警用重型機車借給友人王昱評,讓王男騎到北宜公路練車,遭《蘋果》踢爆。新北地檢署認定施男涉犯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嫌,今將他起訴,但審酌他的犯行並未造成重大損害,請求法院宣告緩刑,以啟自新。
起訴指出,新店交通分隊小隊長施福春(44歲)於2007年間在新竹接受車輛訓練時,認識男子王昱評(43歲),王男多次自稱是警界同仁,在警政署擔任2線3星的警官,施男也並未起疑。王男去年4月起至去年6月,5度向施男借用警用重型機車,施男因此曾騎警用重型機車載王男,或直接將警用重型機車借王男使用,王男便換上自購的警察制服,騎著警用重型機車到北宜公路練車。
而施男為了借警用重型機車,明明不是執行所用,卻在車輛調派登記簿上頭登記「重機精實訓練道路勘察」等事項。
《蘋果》去年踢爆後,施、王2人分別遭到法辦。王男冒用警察身分觸犯詐欺罪嫌,日前已由北檢處分緩起訴。新北地檢署今依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嫌起訴施男,但認為他犯後態度良好,所生損害及所得利益並非重大,經此教訓當不致再犯,請求法院宣告緩刑,以啟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