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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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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6-29 18:13
「喜歡大哥哥」 少女陪男出遊竟下跪行乞
新北市一名林姓中度智障男子去年5月跟著家族的歌仔戲班外出表演時,認識另名在台下看戲的14歲中度智障少女,2人進而交往並到基隆等多處遊玩。事後少女父親得知2人發生性關係,女兒還疑被迫行乞,怒告林男性侵、略誘及強制等罪。但少女證稱「喜歡大哥哥,沒有被強迫」,新北地檢署僅依與少女性交罪起訴林男,略誘、強制罪則不起訴。
起訴指出,林姓男子(30歲)去年5月間,跟著家裡的歌仔戲班到台北市演出時,認識在台下看戲的14歲少女。2人交往後,從去年6月至8月間,多次和同樣也患有中度智障的林男姊姊、姊姊男友,一起到基隆、台中、雲林與嘉義等多個縣市玩耍,但只要玩到身上沒錢,4人便會在街上行乞,若被拒絕,甚至會一起下跪乞求。
不過4人一起出去玩過幾趟,每次都因乞討被警察尋獲才回家,少女的爸爸事後才知,女兒和林男等人外出遊玩時,竟和林男發生性行為,還上街行乞,憤而提告。
但少女和林男都稱,2人是互相喜歡才發生性行為,且沒有強迫行乞,少女也說因為「喜歡大哥哥」,所以想要找林男等人一起玩。檢方認為雙方是合意性交,但林男仍觸犯對未滿14歲女子、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嫌,而將他起訴,另少女父親控告的略誘、強制等罪嫌,因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