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6-27 09:57

消防員救孝子爆閃燃 毀容成殘 國賠412萬

林姓男子因家貧,5年前為賺千元工資貼補家用,到新北市林口「吉祥工業」清洗油槽內壁,上工第一天他進入高4.8公尺油槽,因布滿油氣缺氧摔落槽底昏迷,前往救援的消防員持電動切割器,欲切開油槽將他拖出,不料火花引發閃燃,林男頭、臉等嚴重灼傷毀容,訴請國賠700多萬餘元,高院認定消防員救人過程有過失,昨逆轉改判新北市消防局須賠醫療費、慰撫金等共412萬元。可上訴。
30多歲的林男昨得知判決結果,落淚說感謝法官「給我活下去的力量」,也謝謝法扶律師巫宗翰幫忙。被認為有疏失的消防員李元龍昨未現身受訪,但在《蘋果》即時新聞留言:「我盡力了!」新北市消防局昨表示,現場無人告知槽內物質,因待救者昏迷逾30分鐘,為救人才決定切割槽體,將上訴。
刑事部分檢方認定消防員無過失不起訴,而民事部分林男原本求償754萬元,一審認定消防員無過失免賠,但高院查出林男遭閃燃灼傷後,消防員隨即用器材車的吊臂將他吊掛救出油槽,法官因此認定除了電動切割外,消防員還有其他更適當的救援方法,而當時若先採吊掛救援,林男可能不會被燙傷,因此改判新北市消防局國賠412萬元。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