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6-25 16:47

「吃這個拍照較好看」

台中市一名32歲連姓男子去年在潭子運動公園見一名13歲國一女生年少可欺,以他開攝影公司缺模特兒為由,邀少女到台中市飯店拍照,騙少女進房間後,哄騙她吃一顆俗稱強姦藥丸的FM2三級毒品,再趁少女昏睡後性侵得逞。事後路人見連男帶著精神恍惚的少女走出飯店,察覺有異報警逮人。台中高分院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連男有期徒刑10 年。
判決指出,去年8月22日下午3點,連男看見被害少女與同學在公園玩,便上前搭訕誆稱「要不要來當模特兒,拍完可領1500元。」少女同意後,兩人一起搭車到台中市一家飯店。連男拿出FM2說「吃這個皮膚毛細孔會打開,拍照起來比較好看。」少女不疑而服用一顆,並聽連男的話到浴室洗澡,洗完澡回到床上用浴巾蓋住身體。不久,少女因藥效發作昏迷,連男性侵得逞。
晚間8時許,連男帶著少女離開飯店,少女走路搖晃,跌倒路旁,路人感到有異報警,警員到場,連男離去,仍被警員查獲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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