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6-24 16:02

兒搶認弒親 

台北市士林區承德路一棟國宅去年11月發生2死火警,許姓屋主與妻子被發現葬生火窟,與夫妻同住的小兒子許志安,案發後一度自白縱火殺害父母,大兒子也控告弟弟圖謀保險金而殺雙親,但因解剖報告顯示,許姓屋主是先喝汽油自殺,再縱火死妻子,根本與小兒子無關,今天將他不起訴。
去年11月承德路國宅發生火警,屋主許姓夫婦葬身火窟,解剖報告指出,許男生前曾喝下汽油,因而中毒性休克死亡,屬於「自殺」;許妻則是因火災導致燒傷性休克死亡,死因是「他殺」。
檢方查出,許妻案發前曾離家出走後返家,檢方認為應是夫妻爭執後,許男先服用汽油再縱火殺害妻子,但因許男已死亡,因此不起訴。
但許男長子指控,父親剛投保新保險,不可能自殺,且認為弟弟與保險業務員過從甚密,懷疑弟弟疑為了取得保險金才縱火殺害父母。
檢方調查發現,火警發生數天後,小兒子曾到蘆洲一處大樓潑汽油縱火,遭新北地檢署羈押並依公共危險罪起訴,警方赴看守所詢問時,小兒子竟拿出一張簽名並捺指紋的自白書,承認因聽到父母爭吵,才憤而拿汽油往父母房間潑灑,再用火柴點火。但檢方提訊小兒子時,他卻辯稱「自白書不是我寫的」。
檢方鑑定自白書上按壓的指紋雖確實是小兒子的,但調查許男的保單僅52萬元,並非高額保險,加上父母死後小兒子才知道自己是受益人,且小兒子的自白內容也與許姓夫妻解剖報告不符,因此不起訴小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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