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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6-16 10:14
年繳2000億 誰說股民沒繳稅 投資人股利所得貢獻3成綜所稅
2015/06/16 出處:財訊雙週刊 第 478 期 作者:林文義、洪綾襄
2012年財政部決定復徵證所稅,其中一個主要理由是很多投資人在股市賺到錢並沒有繳稅, 但實際上,從統計數據來看,股民對稅收貢獻非常大,股市才是政府重要的稅源所在。
一心想從投資人身上多拔鵝毛的財政部,總是對外放話說:「股市投資人獲利沒有繳什麼稅!」實際上,從2006到2012年這7年以來,有4年的時間,全國個人綜所稅的稅收中,有3成是股市投資人繳的,股民才是真正的繳稅大戶。
誰說沒繳什麼稅!
總稅收一成就靠投資人
去年12月17日,立法院審查證所稅「大戶條款」(股市年交易額10億元以上者須課證所稅)存廢時,財政部長張盛和指稱,財政部針對股市年交易達10億元的大戶進行調查,47%的大戶適用綜所稅率在5%以下;但另外53%的大戶繳了多少稅,財政部卻沒有透露。雖然,金管會主委曾銘宗隨即反駁說,看股民的繳稅貢獻度,須算一下股民繳了多少證交稅才公平;但其實曾銘宗還少講了一項:股民還繳了股利所得稅,而這筆股利所得稅就占了綜所稅3成。
依現行稅法,股票投資人主要繳了兩種稅,分別是1000分之3的證交稅與股利所得稅,而股利則是須併入投資人個人綜合所得總額,適用5到40%的累進稅率課稅。
財政部的統計顯示,以○六到一二年的稅收資料來看(因個人股利所得資料只統計到一二年,故只算到一二年),股民每年所繳證交稅加上股利所得稅款在1600億至2000億元上下,約占全國總稅收的10到12%之間。
若單純從所得稅的角度來看,這7年間,只有○八年因全球金融海嘯,導致上市櫃公司獲利下降,分配股利減少,在○九年申報○八年股利所得時,股民繳納的股利所得稅大幅縮水到668億元,其餘各年參加除權息的股民,繳納的股利所得稅,都在900億到1000億元之間,占個人綜所稅的稅收3成,財政部實在該發一個「踴躍納稅」的獎勵牌匾給股民才對。
對此,證券商公會祕書長莊太平也非常感慨地說,現在股利除了繳所得稅外,還有二代健保費,投資人已被剝了兩三層皮,「真的不要再說投資人都沒有繳稅了」。
買股票哪有包贏的!
復徵證所稅國庫虧大了
當然,財政部及部分學者一直強調股民賺錢沒有繳稅,應是指投資人在股市買賣股票,賺取差價的證券交易所得,並沒有繳到稅。但實務上,要在股市交易中賺到巨額差價,並非易事,在股市買賣交易中虧損的也大有人在;現行制度下,在股市買賣上市櫃股票獲利差價,固然不用繳證所稅,但有虧損一樣不能扣抵,於此,財政部未必會有巨大的稅收損失。
況且,○八年賦改會在研擬證所稅復徵議題時,財政部曾挑選台股具指標性產業的個股與交易,推算○六到○八年股市投資人買賣股票的獲利情況,結果算出,投資人在○六年的股市報酬率為9.4%、○七年為8.3%,到了○八年因全球金融海嘯的原因,股市報酬率為負21%,顯見在股市投資獲利的波動性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