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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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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6-15 16:50
父信密醫佛祖轉世 女兒全裸供下體塗藥
小學畢業的新北市66歲密醫張日春自稱佛祖轉世,要信徒生病不能就醫,只能給他看病開藥,且須按時捐錢做功德,否則將受神罰,其中一名詹姓男信徒去拔牙,竟被罰款68萬8888元,張男還命多名年輕女信徒全裸讓他在下體塗藥,甚至宣稱「天眼通」看到一名懷孕14周女子的胎兒少一手,迫使她墮胎捐錢改運,高院今依違反《醫師法》判張男1年9月徒刑,但詐欺及猥褻罪部分均判無罪。
判決指出,張男10年前在新北市板橋區開設道場供奉日本「御本尊」,對外自稱佛祖與「御本尊」轉世救人,能用八卦鏡為人消業障,還能以祖傳秘方為人治病。詹姓夫妻與子女共6人自2005年9月起先後因心血管疾病、手腳腰背酸痛或皮膚病等宿疾求醫,張男初次看診準確說出八卦鏡顯示詹男母親上吊過世,讓詹家人大為驚服,因此依張男指令捐款積功德作善事,其中詹家3個女兒固定按月捐1/3至1/2薪水,詹妻也動輒捐款數萬元到10多萬元不等現金。
後因詹家二女兒懷孕求助張男,張男佯稱「天眼通」看到胎兒少一手,迫使她墮胎並罰錢安母命,還對詹男另2名女兒表示「不治好皮膚病會沒小孩」,迫使2女脫衣全裸讓他在胸部與下體塗藥,加上張男不准信徒到外面就醫,詹男去拔牙就被罰款68萬8888元,小女兒交男朋友也得另外捐款,詹家人5年前起疑報警提告。
張男否認看診開藥,辯稱信徒主動要求,他只是好心分享。高院認定張男沒醫師資格卻擅自從事醫療行為,依違反《醫師法》將張男判刑1年9月,充當張男助手的吳姓夫妻也各判刑7月,吳姓夫妻允諾賠償詹家人共180萬元,均獲緩刑2年。
至於張男被指涉假借神諭詐欺取財罪及利用權勢猥褻罪,高院認為,詹家5年捐給張男共648萬多元,主觀是相信捐錢積功德作善事,病情與運勢才會好轉,張男看病開藥並不收費,不應以祈求未靈驗,就把信徒「不明智之決定」反推是遭詐騙所致。
此外,高院指詹家女兒雖證稱遭張男捧住乳房塗藥、用棉花棒沾藥刷陰毛,還被張男質問:「為何乳暈跟私處那麼黑?」等語,但檢方與告訴人都未能明確舉證日期與次數,指控內容過於籠統,因此將張男被控詐欺取財罪與利用權勢猥褻罪均判無罪,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