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6-14 16:05

碧昂絲被控抄襲 求償天價2億1782萬

美國西洋天后碧昂絲(Beyonce Knowles)對音樂圈貢獻有目共睹,並多次在音樂聖壇葛萊美獲得肯定,最近卻遭一位合音歌手指控她2013年推出的《XO》一曲是抄襲他人作品,並求償700萬美元(約台幣2億1782萬元)。
根據美國「RADAR」網站報導指出,該合音歌手Ahmad指控碧昂絲抄襲自己的創作歌曲《XOXO》,他聲稱當初將原創版本的備份給另一位合音歌手Chrrisy Collins,Chrrisy再將該曲傳給碧昂絲聽,最後才發行碧昂絲版本的《XO》一曲。因此,Ahmad向碧昂絲求償2億1782萬元的賠償金。該案件正在審理中,而碧昂絲的律師則是極力駁回這項訴訟,並認為這項指控根本含糊不清。
她的律師認為,碧昂絲得過17座葛萊美音樂大獎,還有1億1800萬張的音樂專輯銷售紀錄,根本不需要剽竊他人的音樂。此外,這兩首音樂作品的曲調完全不同,歌詞和音樂也相異,唯一相似的地方可能就是歌曲名稱的”X”和”O”的部分,暗指該合音歌手的指控根本是空穴來風,趁機索取高額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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