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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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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6-11 15:44
驚!噴雪花罐布置教室 國一女被炸傷
北部某國中1名國一女學生,去年底上完社團活動回到教室,見布置教室的同學的雪花罐因氣溫過低噴不出,因而熱心地拿過雪花罐搖晃,卻不知道不久前剛有同學以90度熱水加熱罐子,女學生搖晃後,雪花罐隨即因溫度過高爆炸,導致女學生鼻子、耳朵受傷,衣服上血跡斑斑,女學生怒控校長、學務主任及班導師涉嫌業務過失傷害。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事發地點在走廊上,老師也不知學生將雪花罐加熱,無法預見搖晃恐爆炸的結果;至於校長、主任,事後獲學生撤回告訴,檢察官今將3人不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12月耶誕節來臨前,該班進行教室布置,想以雪花罐在玻璃上噴出雪花圖案,營造耶誕氣氛,但雪花罐因溫度過低,無法噴出。班導師檢視雪花罐上的使用說明,「若此噴雪罐遇到冰凍狀態,請將本產品置於21度C之溫度環境數小時,經解凍後即可使用」,因而指示班上同學,將雪花罐拿到溫水中浸泡。
過了一會,另名布置教室的同學拿起雪花罐企圖噴灑,卻仍噴不出,這名同學因而未按照使用說明,擅自以飲水機高達90度的熱水,將雪花罐加熱。
不久後,提告的女學生剛上完社團活動返回教室,不知道雪花罐剛以接近沸騰的熱水加熱,見同學仍噴不出雪花,因而熱心地拿過雪花罐猛烈搖晃,沒想到雪花罐因溫度過高,再加上搖晃,導致內部的化學液體產生劇烈變化,因而爆炸,導致女學生鼻子、耳朵都被炸傷,衣服上血跡斑斑,趕緊送醫,女學生要求校方負責,怒控校長、學務主任及導師涉嫌業務過失傷害。
班導師出庭喊冤,指當時依照雪花罐的使用說明,告知學生只能放在21度的溫水加熱,不知道後來又有其他學生以熱水加熱,且該名同學並沒有負責教室布置,不知她為什麼會起拿雪花罐搖晃。
檢察官傳喚違反規定使用熱水加熱的學生作證,這名學生坦承,不知道雪花罐不能以熱水加熱,且當時受害女學生上完社團課回來,看到同學仍噴不出雪花,因而拿過雪花罐搖晃,沒想到因此爆炸。
檢察官根據其他同學證詞,發現受傷的女學生雖不知道雪花罐曾被加熱,但也沒有負責教室布置的工作;而老師當時雖在教室內,但不知道雪花罐被以熱水二度加熱,無法預見雪花罐可能因搖晃產生爆炸結果,無法因此就認為老師須為學生受傷負責,且女學生事後對校長、學務主任撤告,檢察官今將3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