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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6-05 13:34
政院通過長照保險法 107年上路
政院通過長照保險法 107年上路
記者蘇家慶/臺北報導2015-06-05
攸關長照制度推行的《長照保險法》草案,行政院昨日拍板通過,全案將送立法院審議,預計最快107年上路;至於外界最關心的保費負擔部分,則由受雇員工負擔3成、雇主負擔4成、其餘3成由政府負擔。
為因應我國未來高齡化及失能人口增加,提供國人基本長照服務,政府推動長照雙法中的《長期照顧法》日前已由立法院三讀通過,衛福部接續擬具《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以支撐長照制度,行政院會昨日決議通過該案。
政務委員馮燕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該法若能在本會期通過,經過2年準備期,預計107年開辦新臺幣1100億元規模的長照保險,推估服務使用人數82萬人,保費負擔比例分別為,雇主4成、個人3成、政府3成。
草案條文規定,長照保險法被保險人參照全民健保出生就納保,且分為6類,開辦第1年至第3年保險費率1.19%,每3年精算一次,若月薪3萬元,每個月繳納保費108元,月薪5萬元,每個月保費180元,約健保保費1/5。
長照服務方面,馮燕指出,失能分為4級,每個月從保險免費得到的服務從15小時至93小時不等;若未來有需求經評估為重度失能者,且需要全日住宿服務,每個月將可獲得2萬1300元的服務。
政府經費籌措方面,草案條文規定,政府每年負擔的總經費,不得少於每年度保險經費扣除其他法定收入後金額的36%。馮燕表示,以長照保險1100億元規模推估,政府每年要編列400億元,相關財源將從房地合一稅及菸、酒健康福利捐等方面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