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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5-11 18:51
中移動入股遠傳 徐旭東:企業聯盟重於一切
中移動入股遠傳 徐旭東:企業聯盟重於一切
2009/05/11 18:35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009年5月11日電)政府對大陸電信業者中國移動入股遠傳電信有意見。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對此並不意外,他強調,中國移動用光明正大的方式投資,企業聯盟可以帶動雙方的經濟,重要性高於一切。
徐旭東指出,目前國內的確沒有相關法令可核准,遠傳電信也會從今年一直等到明年。
行政院長劉兆玄日前表示,在目前相關法令未成熟下,主管機關不會讓投資案通過。徐旭東今天下午參加遠東集團60週年慶「2009金融海嘯高舉論壇」接受記者訪問時指出,中國移動大可用合格境內投資者 ( QDII)的身份取得遠傳12%股權,但中國移動還是選擇光明正大的方式來入股,同時強調並不想參與經營。
徐旭東表示,公司法規定,董事會中若有重大決議,必須於隔日股市開盤前公告,中國移動是一家香港上市的公司,遠傳和中國移動合作,必需選擇港股收盤後一起宣布這項企業聯盟合作案。
他說,這起重大的投資案根本還未在 6 月的股東會中通過,且通過之後還要向行政院金管會和證交所報備,投資案通過後可望會為台灣的企業和經濟帶來更蓬勃的發展。
他分析,企業聯盟重要性大於一切,最主要是中國移動有 1 億多客戶,遠傳有發展 3G、軟體的經驗,雙方合作下,可以帶動軟硬體的附加價值,同時將技術帶回中國,對企業永續發展有長遠影響,重要性比僅僅中國移動投資遠傳大得多。
而國內法令對於陸資投資台灣的相關法令還未成熟,究竟遠傳電信可以等多久?徐旭東說,可以從今年等到明年,除非中國移動更改投資方式,改用 QDII 方式取得股權,這件事並不複雜,希望大家樂觀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