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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淚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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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勵志成長
發佈於 2015-06-02 14:12
美國老媽送兒子手機約法18條 引發父母熱議
這位美國媽媽的做法似乎有點不可思議,她給自己的兒子買了部手機,伴隨這部手機的還有一份文件,用來保證自己13歲的孩子在使用手機的同時學會節制和承擔責任。這份合約長達18條,第一條就強調,『這部手機是我的,是我買的這部智慧手機。現在我將這部手機借給你使用。媽媽是不是很偉大?』
據報導,接下來則是種種限制,『我在任何時候都有權知道這部手機的密碼』、『不可以忽略媽媽和爸爸打來的電話』、『在有課的時候,每晚7點半要及時將手機交給媽媽或者爸爸,在周末的時候可以在晚上9點交。晚上我們會將手機關機,在第二天早上7點半開機』、『不准帶手機去學校』、『如果手機掉馬桶裡了、掉地上了或者丟了,你必須對因此而產生的維修或者購買新手機費用負責』、『外出的時候把手機留在家裡是一種安全而又明智的決定』、『如果你因為這部手機將學習或生活搞得一團糟,我會將手機收回』……,這份『老媽合同』在微博上也引起了熱議。
一位美國母親為13歲的兒子買了部手機做新年禮物,跟隨這部手機的還有一份多達18條的使用『合同』。網友對此抱以兩極態度,年輕人認為這簡直是『合約機』,不要也罷,而父母們則認為這位『智慧媽媽』值得學習。你怎麼看?有沒有什麼更好的方法?
孩子們:自己賺錢買一部
@指尖上的天空:手機不要也罷。等這孩子二十了讓他自己去買吧。
@星火:煩死了,那麼多規定。
@我是指揮官:什麼叫借給他?為什麼不能帶到學校?為什麼晚上要把手機交給父母?
@善善:怎麼瞅都覺得特別像高中時候我爸曾經要求我絕對服從的語氣和管理模式呢。比如那個第十三條,不能用手機拍照攝像……這是什麼霸王條款?
@超凡時刻:不就一手機?搞這麼隆重。這兒子也太悲催(悲慘)了。
@阿順:不允許發簡訊,不能打電話,不能帶著外出。那這還是手機嗎?
@阿文:我覺得這樣的媽媽很過分。孩子作為弱勢的一方連一點反抗的權利都沒有。這肯定不僅體現在手機一事上,事事如此孩子會變成一個孤僻軟弱的人。
@豬豬的哥哥:看完這個條約。我決定自己掙錢買。
@蘑菇:我媽要是這麼做,我就不要了。
@掄起金箍棒:天哪!這樣的手機乾脆不要!孩子,去拔草去洗碗自己賺錢買一台吧!
父母們:留著作家庭範本
@明媚的陽光:這位家長教育孩子的思維和方法值得我們反思對照學習!
@雪狼:好聰明的媽媽,關愛孩子是所有母親都具有的共性。
@李xs:小孩天性使然,決定了必須有所約束,很多人你誤解了約束的概念。
@花臉貓:別讓智慧產品、網路控制了我們和孩子,關心現實生活,更多地親近大自然。
@歸塵的姐姐:孩子也應該懂得對自己管轄下的資產負責。
@大世界:教給小孩的是學會不依賴網路和手機去面對面和其他人交流的機會,難道只有坐在冰冷的PC後面,透過網路和別人請教聊得痛快才是會交流嗎?
@神經兮兮的我:真是個負責任的好媽媽,學習學習。
@寶兒麻麻:值得借鑑。要知道十分要求可能只六七分效果,但願以後我孩子能做好自己,孩子朋友也有這樣的父母親。
@回憶:可作為家庭協定合約範本。
@快樂天使:值得這個年齡段孩子的父母們讀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