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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5-29 17:14

房地合一稅 免稅範圍略放寬 非買賣取得不動產 可合計持有時間

【林巧雁╱台北報導】房地合一稅改玩真的玩假的?立法院見真章!財政部長張盛和昨日表示,目前各黨團都支持房地合一稅改方案,若各黨團今天不提覆議可付委,下周可排入財委會審查,趕在6月16日立法院休會前通過。
張盛和這2天積極與建商代表溝通取得支持,昨天決議放寬非買賣取得的自用不動產可合計持有時間,包含繼承(但排除可規劃的贈與)、合建分屋、信託、重劃區抵費地、區段徵收地等。他說這些案例不多,是合理放寬,不影響稅收。
製作10大QA解惑
舉例來說,比如兄弟3人繼承父親的地,要出售才能分家產,若算1年內出售的45%稅率太高不合理,可將父親原持有的時間也併入計算。張盛和說,如果父親持有滿6年,可享自住屋400萬元的免稅額。
信託也是一樣,計算時間可從信託開始的日期計算,可享長期持有的優惠稅率。
與人合建分屋,新屋蓋好出售,出售時也是從原始持有土地的時間起計算。
至於建商批評400萬的免稅額比國外低,張盛和解釋,各國國情不同,且他問中南部建商賣房有超過400萬?建商都說沒有。
財政部昨也特地製作了10大QA,貼上財政部網站為民眾解答誤解與疑惑。張盛和說,經過與不動產公會溝通後,公會代表也認為房地合一稅應快速定案。
若虧損免納所得稅
新出爐的房地合一稅10大問題如土增稅、契稅、房屋稅等,為何房地合一稅不能扣除?張盛和說,個人綜所稅也沒有扣除這些稅,購屋貸款利息在綜所稅則可列舉扣除。
因工作被迫賣屋為何要繳稅?若虧損不用繳稅,符合自住條件有400萬免稅額,若換屋有重購退稅。
虧損為何還要繳土增稅?這次沒有更動土地增值稅,且按稅基相減排除重複課稅。土增稅按公告土地現值計算,與房地合一按實價課徵所得稅不同。買賣土地若有虧損免納所得稅。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重點
100多萬人未報稅
張盛和說,他當初推出的版本是基本門檻,不影響房市,如果一開始推出重稅版,可能也存活不到現在。
此外,張盛和昨天視察台北國稅局報稅情形,6月1日是報稅最後一天,目前約仍有2成民眾、約100多萬人未報稅,報稅人數較去年同期成長5~6%,金額成長3成5。
外界關切遺贈稅是否調升,張盛和說,有人建議合併生前移轉稅,有人認為目前10%遺贈稅太低等,整體制度需要調整,因此要委外學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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