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5-28 06:33

一般天氣 民間可以報了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氣象法修正草案,部分開放民間氣象專家預報災害氣象項目,包括大雨、雷電、冰雹、濃霧、龍捲風、強風、低溫、焚風、乾旱等九項,但為避免影響防災決策,仍不得發布豪雨、颱風預報。
對此,天氣風險公司總監賈新興認為,修法方向正確,但仍應逐步開放豪雨、颱風等預報,民間業者為了維護信譽、專業,預報會更謹慎。
中央大學大氣系兼任副教授吳德榮則主張不應開放,他認為,天災攸關人民生命財產,政府有責任透過氣象預報,讓民眾預做準備,即使是部分開放民間預報「也很奇怪」。
我國氣象法在十二年前修正,只允許取得氣象預報證照、經中央氣象局許可者,可發布溫度、雨量、雲量等一般天氣預報,但不能預報災害天氣。
災害性天氣包括可能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颱風、大雨、豪雨、雷電、冰雹、濃霧、龍捲風、強風、低溫、焚風、乾旱等十一項。
日前立委葉宜津提議修法,認為限制不能報災害氣象,會讓開放民間預報失去意義,也不利大氣科學及相關應用發展,應適度開放。但學者反應兩極,擔心各家預報不同,可能影響防災決策。
立法院昨初審通過氣象法修正草案,未來學校、團體或個人經許可者,可預報災害性天氣,但仍不得發布各類警報及豪雨、颱風預報,違者限期未改,可處五十萬到一百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廢止許可。
氣象局長辛在勤表示,氣象局認同放寬氣象播報限制,比照國際,官方盡量著重在真正可能致災的天氣預報,由於颱風、豪雨與災害應變有密切關係,仍無法開放。氣象局將在半年內完成相關許可辦法的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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