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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5-17 13:25

需輻安證明的日本特定食品 進口掛零

2015/05/17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7日電)
日本進口食品須檢附產地證明、特定地區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15日迄今僅1批魚貨產地文件不齊遭到擋關,需要輻安證明的特定日本食品報驗持續掛零。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統計,新規定自15日實施截至今天凌晨1點止,累計日本輸入食品查驗30批,總重量2098.36公斤,產地證明產品順利通關共29批,總重量2082.8公斤;產地證明文件不符規定的產品只有1批,是冷凍黃鰤魚下巴15.5公斤。
日本進口食品的產地證明容易取得,相較之下,輻射檢測合格證明文件取得較為麻煩,迄今需檢附輻射檢測證明的特定日本食品報驗共0批。
食藥署認定的產地證明包括:日本官方或官方認可/授權/指定/委託機構所出具中央或地方產地證明、檢疫證明、自由銷售證明、衛生證明等,註明都道府縣。輻射檢測證必須由日本官方或國際認可機構出具,應載明檢驗方法及檢出結果。
5月15日起,食藥署要求日本核災5縣以外的食品須附產地證明,東京都、靜岡縣等特定地區生產的水產品、茶葉、嬰兒食品等3大類逾800項的「高風險產品」要附輻射檢測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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