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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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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4-26 15:27
女人大轉彎/誰說出嫁的女兒,不能奉養自己母親?
Q:即將退休、只生養一個女兒的J女士,最近面對一個棘手問題
J的父母已逝、兄弟無靠,她單親撫養一個女兒,即將退休,又無家產,女兒不出兩年就會結婚。J本來認為自己只有一個女兒,將來女兒結婚,就順理成章「陪嫁」過去,但很多相關或不相關的人,七嘴八舌紛紛發表意見,總結起來就是:原生母親與已婚女兒和女婿同住是不對、不符社會風氣、不被男方接受、也不被允許的。
可是J真的很不服氣!同樣單親撫養一個小孩,如果孩子是男生,那兒子結婚後,勞苦功高的母親和他們夫妻同住,就是理所當然符合禮教和社會習俗,完全沒有話講的正當。
J很氣憤,想問為什麼我們的社會,還是這樣不公平?
A:我的意見
J的氣憤我完全可以理解。時序進到2015年,男女平等也已經喊了幾十年,甚至民法對婚姻中男女平權部分都已明文訂定,卻只有所謂的「風氣習俗」還被許多人奉為圭臬,緊咬不放。
想想看:現在有多少夫妻只生一個女兒或兩個女兒,如果男方認為女方嫁過去,就是男方的財產,而娘家是外人的話,那實在是太荒謬、太無人性、太沒同理心,也太自私了。(最近有網友在臉書粉絲頁匿名發表如上謬論,馬上被圍剿到道歉討饒,但在真實社會裡,還真有這種食古不化的人。)
難道那些生女兒的人都該被處罰不准女兒奉養他們?生兒子的人就該統攬所有好處?我們的社會不該還停留在這種「用性別區分管理者或服務者」的恐龍思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