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3-09 19:24

房地合一稅 不動產公會:稅太重

林淑慧 2015.03.0918:19
財政部今天再度召開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座談會,受邀的唯二業界代表、不動產同業公會全聯會祕書長于俊明表示,房地合一稅將土增稅與所得稅併行,使得售屋民眾稅負加重,將不利不動產市場的流通性,也會影響國家未來的經濟發展。
于俊明認為,稅改要維持中立性,不應該拿來左手加稅、右手打房,弄到稅收掛了、經濟垮了,85%有房產民眾、金融穩定以及相關產業勞工全部埋到「公平正義」的土坑內。
針對房地合一稅改,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也提出下列三點訴求:一、土增稅本來就是特種所得稅,將土增税與所得稅併行,可能是全世界僅見。以後交易虧損,不用課所得稅,卻仍然要課土增稅;或土增稅有減免,到了所得稅卻沒減免,將會產生立法政策衝突,或價值錯亂的情形。
二、土增稅在新制下仍然全額要繳,從20%到45%,所以新制17%的稅率是政府多課的,實際的稅率當然超過17%。而且持有期間繳的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貸款利息通通不能扣除,也沒有任何的扣除額,這不是加稅,什麼是加稅。
三、用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子當日出條款,是為了符合信賴保護的憲法精神,過去的制度就算有問題,也不應該讓民眾用追溯既往的方式來承擔。
對於日出條款,于俊明強調,政府當初立法明定實價登錄不是拿來當課稅依據,結果卻變成陷阱;其次,若非買賣取得的不動產,並沒有實價登錄,在成本認定上會出現爭議,更何況2年內買賣,還有30%的稅率,已經把日出拉到10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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