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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隆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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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2-24 14:16
容積獎勵限縮 建商:受害還是民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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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7月1日後僅針對更新地區、海砂屋及一般地區給予一定比例容積獎勵,有建商抱怨,政策一出恐降低都更意願。資料照片
2015年02月24日
新北市政府去(2014)年頒布「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限縮建築物容積獎勵項目及比例,今年7月1日後僅針對更新地區、海砂屋及一般地區分別給予50%、30%及20%容積獎勵,若依新法規規定,一般地區最多恐減少40%,都更地區可能少60%,建商及地主抱怨,恐降低都更意願。
據今《自由時報》報導,「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中,第47條明訂容積獎勵上限,緩衝至今年7月1日實施,新舊法規相較,都更地區可爭取的容積獎勵最多恐減少60%。
城鄉發展局開發管理科科長李擇仁表示,監察院認為全台建築物容積獎勵給得過於浮濫,大樓愈蓋愈高,影響日照、通風,民眾享有的公共設施或開放空間相對減少,城市景觀及環境品質隨之下降,糾正內政部營建署。
勤樸開發公司董事長特助廖思寧抱怨,土地取得成本愈來愈高,營建成本跟著上揚,容積獎勵限縮,不論都市更新或合建案,建商和地主須共同負擔損失,若不退讓,協商易破局。且建商少爭取的容積獎勵,勢必透過提高房屋售價獲利,最後受害的還是民眾。
明德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表示,對政府限縮容積獎勵政策非常支持,因現階段容積獎勵制度太浮濫,導致民眾居住環境相當擁擠,品質不佳。此政策雖對建商、地主有正面衝擊,但他認為政策本質正確,還是要嚴格執行。
花敬群也提醒,政府祭出限縮容積獎勵政策並非立竿見影、馬上有成效,政府後續仍應關注政策是否有缺失並改善。他也強調,限縮容積獎勵長期而言,對城市發展有助益,也可提高民眾居住環境及生活品質。(鄒雯涵/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