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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2-16 19:36

外國人來台打工逾183天 可申報退稅

2015-02-16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即時報導
台北國稅局表示,外國人來台打工度假,一年內在台停留天數達183天以上,即可至國稅局申報年度綜所稅,並退還溢扣稅款。
國稅局指出,來台打工度假的外國人,多是以短期簽證入境,並未申請居留證,依照所得稅法規定,針對外籍人士,雇主須按18%稅率,就給付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稅款。
但如果外籍人士一年居留天數在183天以上,即可至居留所在地國稅局(以居留證地址為準),申報年度綜所稅,並退還溢扣稅款,提醒外籍人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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