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隆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2-13 20:03

從八點檔學租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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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客過世,僅親屬可繼承租屋全。資料照片(圖僅示意,非當事人)
2015年02月13日18:37
在租賃關係中,若房客不幸過世,誰可以繼承合約?房東又該怎麼做呢?
網友yamayuto4018於ptt租屋版發問《如果房客過世?》,表示自己看到八點檔,內容為房客丁女因車禍於醫院過世,房東知情後,要求借住的朋友李女、陳女馬上搬走,並私自進入房內,將丁女的東西移除、損毀,並詢問租屋人雖已過世卻借朋友住,房東是否可以私自闖入?李女、陳女繼續繳租金,是否可以住下?
台灣房屋法務游璿樺指出,房客若過世,依《民法》452條,只有繼承人能承接或終止屋約,因此李女、陳女沒有繼承租約的權利。
然而,房東與丁女簽租約,代表此住屋透過法律授權,已成為丁女的私領域,而租約的終止需有人出面主張,若無法找到親屬終止合約,房東應透過報警或藉法院判決終止,否則構成《刑法》中的「侵入住居罪」,擅自破壞物品也形成「毀損罪」。
不過,一般坊間的合約若有註明「當二房東須告知原房東」,則房東可主張李女、陳女違規使用該屋。(周以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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