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ccess 發達集團副董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2-05 16:15

與台灣大聯盟「漫遊」 NCC:亞太電「違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亞太電信及台灣大哥大間,「漫遊共用網路」的合作爭議案初步內部調查結果,昨正式送上委員會報告。NCC認定,兩業者間所稱的策略聯盟,「不是漫遊」,亞太電甚至在自建基地台的地區,也全面使用台灣大的網路,根本是「放開了」身為第一類電信業者的角色。
亞太電應在去年底前,建設達2000座的基地台,但實際上僅建置不到300座,且即使在有自建網路的地區,亞太電仍是全面使用台灣大的網路,提供語音及上網服務等,除違反原事業計畫書外,兩家業者簽約合作前一個月,也沒有依規事先函請NCC備查。
NCC平台事業管理處副處長梁溫馨表示,依電信法第11條規定,第一類電信業者必須建設自有基台及網路系統,亞太電顯然「將自己身為一類電信業者的身分放開了」;在其基地台明顯建設數量與事業計畫書不符的情況下,NCC可依法連續裁罰30萬~300萬元不等罰鍰。
另亞太電在原事業計畫書中,承諾要以業界創新之VoLTE 4G網路系統提供語音服務,但NCC調查發現,亞太電在未向NCC報備、也未經其許可下,擅自以CS FallBack(語音轉接服務)使用台灣大網路,提供用戶語音通訊,明顯違規。
至於在用戶權益部分,不論是針對「全面使用」台灣大網路的亞太電用戶,還是台灣大本身的用戶,NCC表示,業者都應善盡告知用戶權益的責任。
亞太電昨回應,除將依主管機關指示辦理外,俟收到NCC正式函文後,會深入了解內容,儘速配合提出改善計畫;台灣大則簡短表示,將會尊重NCC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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