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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2-05 13:50

春節兌換新鈔 2/11至2/17

〔記者盧冠誠/台北報導〕農曆春節的腳步越來越近,中央銀行昨宣布,兌換新鈔期間為除夕夜前5個營業日,即2月11日起至2月17日止。
屆時民眾可至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灣企銀及郵局兌換,合計共454處據點。其中,台銀除簡易分行外,有160處營業單位可兌換,據點次多為郵局83處,至於土銀等公股行庫也各提供約30~50處據點兌換新鈔。
央行發行局長施遵驊表示,新鈔兌換期間,各兌換單位大門及營業廳將張貼「本分行(支局)提供兌換新鈔,2000元及200元券歡迎兌換,100元券每人限兌100張,其餘1000元及500元券酌量供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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