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欲還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2-03 23:45

北銀遭賤賣?富邦金:溢價37%購買

2015年02月03日17:30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委員徐嶔煌近日在臉書指富邦金當年購併台北銀行有諸多爭議,富邦金今日發布聲明稿表示,外界誣指「資產未重估,賤賣北銀」、「市民血汗錢被吸走」全非事實。富邦金並說,對於媒體及名嘴未盡查證的責任,顛倒是非,惡意誤導社會大眾,詆毀富邦多年用心建立的商譽,富邦金將保留法律追訴權。(王立德/台北報導)
以下為聲明稿全文:
近日部分名嘴與媒體報導有關富邦金控購併台北銀行案,誣指「資產未重估,賤賣北銀」、「市民血汗錢被吸走」,全非事實。對於媒體及名嘴未盡查證之責,顛倒是非,惡意誤導社會大眾,詆毀富邦多年用心建立的商譽,對所有認真打拚的富邦同仁來說,亦極不公平,富邦金控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2002年富邦金控購併台北銀行案,為迄今唯一、並極為成功之金融業民營化案例。本案經過多次調查後均認定無違法之虞,多年來富邦金控經營績效良好,穩定的配息及股價增值更為台北市政府帶來豐厚的投資效益,已為台北市政府創造超過600億元的價值。
富邦金控特此聲明如下,以正視聽。
▓北銀2002年採「公開招標」,富邦金控以最高出價36元及最有利條件得標,過程公開透明。換股價格溢價約37%,上市公司之市價應已充分反映其實際經營價值,台北銀行之所有不動產價值應已充分反映在當時的股價中。所謂「資產未重估,賤賣北銀」為謬誤之說。
▓金融同業購併案例亦有未辦理資產重估之情形(包括國泰金併購世華銀行、兆豐金併購交通銀行、中信金併購萬通銀行,以及開發金併購萬泰銀行),報載「北銀案創下併購不重估資產首例」,完全錯誤。
▓在富邦全體同仁共同打拚下,金控已連續六年榮登金控業獲利龍頭,穩定的配息及股價增值,更為台北市政府帶來豐厚的投資效益,已創造超過600億元的價值。去年富邦金控自結獲利達601.92億元,創下歷史新高,可望為市府帶來亮眼的投資收益。
▓1999年台北銀行民營化,北市府的持股比重已由早期近100%降至45.21%。富邦金控併購北銀的12年間(2003-2014年)創造的現金股利為176億元,高於北銀時代(1991-2002年)的142.99億元,但由於北市府的持股較早期減半,等於富邦金控為市庫創造的現金股利較北銀時代大幅增加一倍以上。
▓合併當時,富邦金控的淨值、市值均大於台北銀行,沒有「以小併大」的問題。
▓本案歷年來經監察院、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最高法院檢察署,多次調查後均認定無違法之虞,檢調偵辦結案,足徵本案合法辦理。
進一步詳細說明如下:
一、北銀案為股權交易案,非不動產交易。上市公司的市價已充分反映其實際經營價值,其他金融同業購併案例,亦有未辦理資產重估之情形
在併購實務上,對於有集中交易價格參考之股票,通常以市價法為評價之基準,因為市價已經充分反映上市公司之實際經營價值。故台北銀行之所有不動產價值應已充分反映在當時的股價中。
富邦金控對台北銀行每股價格出價36元,在所有參與競標的金控中出價最高。相較前一個月(2002年7月份)日均價26.26元,溢價約37%,已充分反映北銀之實際經營價值。
此外,一般購併案如要辦資產重估應是雙方都要辧,北銀案在換股比例議定時,富邦金控當時亦未辦理資產重估,本身價格完全以市場平均成交價為準。且若依2002年6月底富邦金控之合併報表帳載之土地建物等不動產淨額至少超過115億元,遠高於當時台北銀行帳載不動產金額約83億元。顯見雙方換股比率之議定,應已充分反映台北銀行資產之實際價值。
另,證諸國內擁有最多不動產之國泰金控,雖於2014年第一季公布辦理其子公司國泰人壽不動產重估增值達1240億元,但因市場投資人已充分將不動產之價值反映於其市價上,因此在不動產重估增值的訊息公布當時,其股價並未因此彈升,可為明證。
此外,參考同業併購之案例(包括國泰金併購世華銀行、兆豐金併購交通銀行、中信金併購萬通銀行,以及開發金併購萬泰銀行)及彰銀案,均未辦理資產重估,顯見資產重估非為併購計價之必備方式。
二、本案已為台北市政府創造超過600億元的價值
合併前台北市政府持有台北銀行股份總市值約255 億元,合併後,目前其持有富邦金控股票總市值達680.1億元(2014年12月31日的收盤價),再加計歷年現金股利約176億元,以及併購時的換股溢價,總計本案已為台北市政府創造超過600億元的價值。去年富邦金控自結獲利達601.92億元,創下歷史新高,可望為市府帶來亮眼的投資收益。
報載「在富邦併購後,繳庫金額不如北銀時代」,完全謬誤。資料顯示,早期北市府在北銀持股近100%,1991-2002年這12年間,台北銀行繳交市庫的現金股利為142.99億元;但在1999年北銀民營化後,北市府持股已降至50%以下,在2002年底併入富邦金控時,北市府持有北銀之股權已減半,同樣12年間(2003-2014),富邦金控為市庫創造的現金股利卻達176億元,等於較北銀時代大幅增加一倍以上。
另,報載「2000年時北銀繳庫金額衝上最高峰達36億元」,亦與事實不符。查2000年時,北銀配發的現金股利為0元、股票股利3元,因此當年北銀並沒有現金股利繳庫,而每股3元的股票股利在2002年底富邦金控併購北銀時,已轉換為富邦金控持股,享受到富邦金控穩健成長、股價上升的經營成果。
富邦金控併購北銀後,北銀持股轉換為富邦金控股票,其股價漲幅迄今已達97%。反觀其他公股銀行如高雄銀行,仍維持獨立經營銀行業務,其股價反而下跌近三成。
三、公開透明的招標程序
2001年北銀以公開招標方式,邀請國泰金控、富邦金控、中信金控、中華開發金控及元大京華證券等5家大型金融機構參與投標。透過專業評估競標後,富邦金控被告知以最高出價36元及最有利條件得標。當時其他競標同業對此公開招標結果均無異議,且台北市政府以外的其他北銀股東亦無意見,並於當年北銀股東會順利通過本案,顯示本案招標過程公開公平。
四、沒有「以小併大」的問題
實務上,購併案若以換股方式進行,涉及股權稀釋及經營權的維持,從來沒有以小併大之情形。
以2002年6月30日之財報數字來看,富邦金控的淨值為1012億元、市值約為1830億元;台北銀行的淨值為456億元、市值約為598億元,富邦金控淨值、市值均大於台北銀行,顯見本案絕無「以小併大」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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