熾翼火龍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1-30 21:54

台中非自用住宅稅率1.5% 全國最低之一

陳世宗 2015.01.3020:14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今天檢送修正草案送市議會審議,市議員李中、楊正中為民請命,抨擊房屋稅的條例是中央立法,地方須依據訂定稅率;地價稅已上漲再調漲房屋稅,無異雪上加霜,營業場所成本增加,將轉嫁物價波動,建議市府暫不調整房屋稅。
立法院修正「房屋稅條例」,將非自用住宅稅率調高為1.5%至3.6%,地方政府須據此另定自治條例取得具體適用法源;市府提出「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採行最低稅率1.5%,「自用住宅」稅率則仍維持1.2%。
市議員楊正中表示,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以及地方稅法通則,房屋稅和地價稅屬地方稅,是地方的自治事項,中央為何能替市議會訂定房屋徵收稅率?這是侵犯地方議會的自治權,他主張退回此案,並聲請大法官釋憲。
地方稅務局代理局長葉國居說,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等地方政府也都陸續修法採差別或累進稅率;中市和高雄、台南一樣採最低稅率1.5%。這是市長林佳龍考量物價居高不下,苦民所苦,決定採全國最低稅率,將民眾的稅賦降至最低。
市府針對違章建築同樣課房屋稅和地價稅。市議員陳成添認為,此舉是鼓勵違章建築,建議市府應該一併針對違章建築制訂自治條例,才能嚇阻違章建築。
葉國居指出,稅務局將加強相關配套措施,核准違章房屋設籍時,在函文中提示納稅義務人,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的履行,不能依此就讓無照違章房屋變成合法,未來會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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