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yong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1-16 19:23

〈啥米!〉推擠擦傷小腿 求償高達200萬

2015-01-16
土地糾紛 與鄰爭執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前中研院研究助理新竹縣李姓交大物理碩士,因土地糾紛遭鄰居鍾姓父子推擠擦傷小腿,憤而求償高達200萬元,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鍾家父子傷人須賠償,但沒有傷害李男名譽,僅判賠8萬元。
李男告訴法官,位於新竹縣的房地毗鄰鍾姓父子土地,雙方因土地界線及產業道路使用事宜爭訟多年。101年10月他與父親及鍾家父子因土地界線發生口角爭執,鍾父拉扯、推擠他的肩膀,父子又共同以手推擠他的肩膀撞擊花台,以致右小腿擦傷,憤而對父子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鍾家父子則聲稱,當時是李男父子侵入土地叫囂、阻攔,致生口角衝突,本傷害案件是遭李男父子所誣陷,是李男將舊傷嫁禍給他們。
法官判賠8萬元
法官傳到場員警作證,警方表示在現場處理時,雙方的語氣非常激烈、非常地不愉快,法官勘驗李男腿部傷勢,與因鍾家父子肢體動作、推擠而擦撞到花台部位吻合,受傷部位也與花台高度相近,堪認傷勢是因遭鍾家父子共同徒手推擠所致,且父子都被高院判決傷害有罪確定,自應負起損害賠償之責。
法官調查,李男是交大物理碩士,曾任中研院研究助理,目前籌組公司。李男律師指稱:「請求賠償200萬元都是有根據的,李男是高學歷的人,其損失主要依據名譽和心理狀態,才是真正的傷害。」
然而法官認為,本案是傷害李男身體,鍾家父子並無妨害名譽或公然侮辱李男情事,其名譽並無損害,李男不得因名譽受損而請求精神慰撫金,最後僅判鍾家父子連帶賠償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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