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1-12 16:43

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延至107年

《交通》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延至107年
2015/01/12 15:13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財政委會員今天審查通過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案,再延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汽車免徵牌照稅的租稅優惠,自即日起延長至107年1月5日為止。
財政部報告指出,依據經濟部研議國際新能源車輛發展動向與力度,繼續推動使用智慧電動車政策有其必要性。
為賡續扶植國內電動車輛相關產業,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以建構永續發展環境,將授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之期間,由3年延長為6年(即自101年1月6日至107年1月5日止)。(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林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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