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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k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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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1-09 21:55
台廠太陽能產品銷美 經部:爭取免反傾銷稅
【黃馨儀╱台北報導】美國商務部1月3日甫對2012年中國電池及使用中國電池產製模組、層壓片及太陽能板反傾銷及反補貼雙反案,作成行政複查初判,將調降陸廠稅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官員昨坦言,對我國業者確實造成不利影響,呼籲業者應積極應向美方爭取,希望取消台廠反傾銷稅終判。
不利影響確實造成
近期外界關注美國對兩岸太陽能電池等相關業者做出的反傾銷判決,國貿局官員指出,依據去年美國商務部對兩國相關業者祭出的判決結果,中國廠商均需自2012年課徵反傾銷及平衡稅。其中反傾銷稅部分,尚德為52.13%、天合為26.71%、Renesola/ Jinko為78.42%、有43家為52.13%、其他廠商則為165.04%;平衡稅則是尚德27.64%、天合為49.79%、Renesola/ Jinko為38.72%、其他廠商皆為38.72%。
至於台灣廠商雖未課平衡稅,但仍課徵反傾銷稅,包括昱晶(3514)為27.55%、茂迪(6244)為11.45%、其他廠商則為19.50%。國貿局官員認為,雖台廠稅率仍低於多數中國同業,但隨陸廠的懲罰性稅率調降,導致台廠喪失原本在去年12月17日,美國商務部終判獲大幅調降稅率的競爭優勢,對台廠銷美仍不利。
不過,國貿局官員指出,台灣直接出口美國數量不大,加上業者已積極參與ITC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國際貿易委員會)應訴,希望爭取美方作成我國出口對美未造成產業損害,無需課徵反傾銷稅的終判,目前提供業者應訴ITC產業損害調查部分律師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