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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1-06 19:22
鄭文燦:藝文園區開發公共利益優先
鄭文燦:藝文園區開發公共利益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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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2015/01/06 19:07 最新更新:2015/01/06 19:07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6日電)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表示,桃園多功能藝文園區後續開發會「親人民、遠財團」,追求公共利益優先,目前仍照原先計畫進行。
對於外界報導新市長「對於電影院、商場及文創表演場所等發展方向保留,希望維持綠地作為豪宅景觀」,鄭文燦予與否認。
他強調,桃園藝文園區仍照原先都市計畫,讓民間依促參條例提出申請,該申請案要興建商場、藝文表演場所、電影院等設施,他認為,依規定必須辦理公聽會,讓專家和公民的意見共同參與後決定。
鄭文燦指出,重大計畫舉行公聽會是必備程序,他曾說「桃園缺乏大型廣場,需要更多的綠地公園」,指的是一般都市計畫原則,和此案並不一樣。
中正藝文園區開發案的原意,是前縣長朱立倫時代引進「流行音樂中心」不成,後來以「展演中心」取代,剩下的土地則仍按原本都市規劃,以BOT模式進行藝文展演、表演廣場、影城、百貨公司及文創產業等為規劃目標。
他表示,藝文園區BOT案,可以由民間業者提出申請,但過程中需要經過公聽會,要如何讓藝文園區成為替桃園文創產業點火的火車頭,包括藝文展演、影城、時尚、旅館及藝文廣場等綜合規劃,皆可透過公聽會,共同參與討論,用專業審議和公民聽證決定。
鄭文燦強調,施政理念向來是「親人民、遠財團」,一切主張都以公共利益為最高考量,以都市發展、完成都市計畫的原始目標為最高優先。藝文園區剩餘的3.31公頃土地,仍按原計畫,推動文創、展演、商場、影城的宗旨不變,並以公聽程序來決定,容許有正反不同的辯論,讓專家和公民的意見共同參與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