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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2-25 17:16
亞太電漫遊台灣大 其他業者大反彈
亞太電以4G漫遊共用台灣大網路,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今天表示,允許漫遊是對電信業的崩解,以後是否標了頻譜都不用建設,和其他業者租用網路漫遊就好?
亞太電信24日盛大開台4G,但亞太電4G訊號涵蓋僅包括六都,其餘地區則和台灣大哥大以網上加網方式提供4G漫遊。
台灣之星日前以威寶電信名義,函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禁止亞太電、國碁採用4G漫遊共用台灣大哥大網路,NCC表示,正進行訪查中,預定下周對外公布。
據了解,不只台灣之星,中華電信與遠傳電信都函請調查此事,等於三家電信業者同聲發聲質疑亞太電與台灣大策略合作。
賴弦五說,電信業是被管制的特許事業,法規沒有明定可做的事都應被禁止,電信業者投資須達新台幣百億元,後續營運也需要大筆資金,如果業者取得特許執照,卻不需要積極建設,這不是政府本意,將來是不是還能繼續標頻?應打個問號。
他進一步說,如果兩家取得全區執照的業者可以「漫遊」,那以後是不是只要一家業者建設,其他都可用漫游來提供網路,這對電信產業發展影響非常大,「允許漫遊,是對電信業的崩解」,等於是「開了潘朵拉的盒子」。
賴弦五表示,亞太電用戶4G漫遊時,網路名稱顯示是GT,而非台灣大哥大,代表這是共用核心網路,也會有個資問題。
此外,賴弦五說,台灣之星不怕公平競爭,目前資金也相當充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