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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 發達集團副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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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2-24 23:01
東砂北運爭議將落幕 嘉泥有望回沖資產減損
嘉泥(1103)東砂北運爭議有機會落幕,嘉泥昨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重訊公告,與台灣港務公司民事訴訟一案,基隆地方法院日前一審宣判公司勝訴。法人推估,若台灣港務公司放棄上訴,之前提列2億多元的資產減損,最快明年第1季可回沖。
嘉泥副總王立心說,此次判決為一審,若明年1月底台灣港務公司未再上訴,則確定此案終結。據了解,若能就此結案,嘉泥明年首季即有機會認列2億多元,以及之前繳交1145萬元的管理費。而其餘的3億多元,則還要跟台灣港務公司進行後續協商。
最快下季可回沖
據了解,嘉泥因政府政策改變,導致東砂北運大量減少,隨東砂北運運量不如預期,嘉泥台北港散雜貨中心每年保證運量不夠,近3年來,每年都繳交1億多元給台灣港務公司,並曾提列台北港第一散雜貨中心資產減損6.73億元,並已於2012年第3季認列。
王立心說,嘉泥與台灣港務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簽訂台北港第一散雜貨中心(東13、14、15號)碼頭及後線出租暨約定興建東16號碼頭契約,自2009年12月11日起正式營運,租期35年5個月。
依照合約,嘉泥每年最低須支付東砂北運保證運量595萬噸的管理費,但近3年來,東砂北運量大減,目前僅剩每年200萬噸上下,公司才會蒙受嚴重損失。
基隆地方法院本月22日則宣判嘉泥勝訴,要求台灣港務公司應給付嘉泥2億多元的不當得利,以及管理費1145萬元。
嘉泥表示,此次判決為一審,若明年1月底台灣港務公司未再上訴,則確定此案終結,嘉泥繳付的2億多元可回沖。而其餘的3億多元,則會跟台灣港務公司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