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港金牌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2-18 12:52

詹宏志批暗盤 銀行公會:建議第三支付專法由網路業者訂定

立法院財委會今(18)日審議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方支付專法),立委費鴻泰直言,第三方支付根本已經是是詹宏志和銀行公會李紀珠的戰爭。銀行公會表示,「衷心建議」金管會改委由第三方支付的網路業者訂定法條草案初稿,再由金管會邀集金融業者參加公聽會。
PChome Online董事長詹宏志日前召開記者會表示,銀行是第三方支付專法受衝擊最大的行業,金管會不該把相關12個子法交給銀行公會主導,政府應充分納入網路業者意見,更抗議銀行公會研議子法卻把網路業者排除,砲轟銀行公會「隻手遮天、暗盤交易」。
今天財委會審查第三支付專法,銀行公會發布聲明稿表示,「衷心建議」金管會改委由第三方支付之網路業者訂定法條草案,交由金管會後,再由金管會邀集金融業者參加公聽會,而網路業者在訂定法令過程中,如需銀行公會提供意見,銀行公會樂於配合。
銀行公會強調,在修法的過程中,絕非「閉門造車」,係努力蒐集各國資訊,包含美國、大陸、歐洲、日本等國家法規。同時,在修法過程中,理事長李紀珠也一再強調,考量金融業者與第三方支付相關網路業者之思維不同,修法必須包容前瞻性,讓第三方支付網路業者有適合的發展空間。所以,此次參訪大陸的過程中,除拜會大陸金融監理主管機關,也特別安排參訪大陸互聯網業者,了解其實務運作方式。另國內銀行業者已有辦理網路代收代付之實務經驗,且與國內第三方支付相關網路業者多有所接觸與業務合作,故非「閉門造車」。
而曾銘宗強調,第三方支付管理三原則,第一是業務從寬、財務從嚴,第二是中度管理,不會比照銀行的高度管理,給電商業者一定的發展空間,第三則是保障消費者。
對於少數一、兩家電子商務業者想透過這種中度管理的法規,卻想做網路銀行,即比照阿里巴巴的餘額寶,可以買基金、給利息,曾銘宗表示,這部分還不在首階段開放範圍,台灣業者若要比照,就是走銀行法,而非走第三方支付法,資本額100億元,才可做網路銀行。
此外,金管會考慮比照新加坡作法,對於一年代收代付金額未超過7億元的業者,就不必納入第三方支付專法草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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