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ccess 發達集團副董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2-17 19:57

詹宏志開砲 李紀珠:好意被誤解

網家(8044)董事長詹宏志周一開砲,指金管會找銀行公會提第3方支付法案是黑箱作業,銀行公會理事長李紀珠昨回應,金管會委託公會提法案初稿,是希望網路業者儘快有法令可循,絕無黑箱作業,不知為何好意被誤解。
李紀珠透露,她曾去電詹宏志,但未獲溝通機會,「希望詹先生能給我們溝通的機會」。
李:盼與詹溝通
李紀珠昨在兩岸企業家峰會表示,金管會希望網路業者儘快開展業務,等公會提出初稿後,將邀網路業者座談;她說:「公會出團去看(對岸)互聯網業者,是因網路業者思維不同於銀行,希望別因雙方思維不同,阻礙發展,不知道為何詹先生會誤解。」
另立院財委會明審查《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行政院版本將和立委版本對決,立委李貴敏和孫大千都提出不同版本,包括資本額門檻、儲值上限及餘額寶等業務,將是雙方對決重點。
依行政院版本,資本額明訂3億元,包括只做代理收付款項業務且達一定規模者;李貴敏版同樣主張3億元,但只做代收付者,不論規模一律5000萬元;孫大千版則是10億元。
至於能否辦理金融商品或服務代理收付款,類似中國餘額寶業務,行政院版明定須經主管機關許可才可辦理,立委版本則未限制。
儲值限額政院版明訂上限3萬元;李貴敏主張未採身份認證3萬元,採身份認證免訂上限;孫大千版是不記名者3萬元,記名者不限。無實質交易匯款部分,政院版明訂帳戶間移轉,每筆上限3萬元,立委版未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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