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熾翼火龍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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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2-14 20:33
房地產消費糾紛 漏水問題最多!
房屋漏水是常見的買屋糾紛,建議民眾購屋前要仔細檢查,契約加註漏水條款以自保。
2014年12月13日19:10
買屋交易糾紛多,尤其是漏水問題最常見!據內政部統計全台今年1~3季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房屋漏水以191件繼續蟬聯冠軍,第2名為139件的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第3名隱瞞重要資訊共136件,施工瑕疵、服務費報酬爭議各以104、57件列4、5名。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漏水、施工等糾紛一向名列前茅,因為屋況瑕疵是民眾最重視的問題,不過這些糾紛通常一翻兩瞪眼,有瑕疵的話賣方該賠就得賠,通常買中古屋過戶6個月內漏水,可發存證信函要求前屋主負責。
而終止契約、隱瞞重要資訊和服務費等問題,情況往往較複雜,徐佳馨直言,「其實這是業者態度問題」,畢竟多數民眾購屋經驗少,許多規定不清楚,若業者不夠細心或態度不佳,就易造成糾紛,所以只要從業人員的態度能改善,未來此類糾紛就能減少許多。
21世紀不動產法務部經理汪靜雯建議,老舊住宅最好實際看屋,有新穎的裝潢要特別注意,並要求房仲在契約載明是否有漏水狀況,或在契約書另立漏水條款。
「主要是民眾不懂一般委託銷售與專任委託銷售」,對於第2名的服務費報酬爭議,汪靜雯也解釋,大多數的民眾不熟仲介怎麼賣房子,不知專任約和一般約的差異,可以在一般約中加註「屋主可自售房屋」,避免衍生事端。
而服務費報酬糾紛,汪靜雯指出,簽契約時須記載服務報酬,且不得逾成交價6%,大品牌房仲應都會遵守規定。(張琬聆/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