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耐隆 發達集團副董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2-12 21:43

赴監院陳情 台新金:財部違法 「以市場派手法徵委託書 創民主國家首例」

在彰銀(2801)董事改選失利下,台新金(2887)昨赴監察院陳情指控財政部違反約定,委任律師陳彥希表示,在公法中找不到任何條文,授權財政部到市場爭奪經營權,「以市場派手法徵求委託書,財政部的做法恐已創下民主國家首例。」
台新金繼提起民事訴訟,向財政部求償100億元及對彰銀改選後、財部「多取得的」董事席次,進行假處分,昨更大動作前往監院陳情、檢舉財政部違反2005年公函精神,監院則由監委王美玉受理陳情。
「9年沒問題突來搶」
陳彥希指出,在民主國家中,財政部職責是推動財政政策,不是與民營企業爭奪經營權,財政部此舉已有違法之嫌。根據財政部2005年公函,已將彰銀經營權移轉給得標銀行,過去9年都沒有問題,「百思不得其解為何今年要突然大動作搶經營權。」
陳彥希表示,9年前財政部因彰銀體質不佳,以公開招標方式尋求外界援助經營彰銀,9年後等到彰銀體質及獲利能力都上軌道後才要回去,財政部是否有經營彰銀的能力,以及能否經營銀行,都是台新金質疑的地方。
監委:按照程序處理
對於台新金遞狀陳訴財部違法、瀆職,監委王美玉說,將交給業務單位先行了解,「如果陳情人提出的確是新事證,有新冤屈,監院有來自各領域專業的監委,會有一定的程序來處理。」
台新金總經理饒世湛昨也針對日前財長張盛和回應2005年公函中提及「本次」董事改選事項,財政部都已屢行完畢一事表示,如果財政部承諾「本次」改選僅限於標售持股後的第1次,但後來2次財政部也都與台新金協商,根本是兩套標準,當時出任財政部長的李述德將有瀆職之嫌。
饒世湛補充表示,2008、2011年彰銀董監兩次改選,李述德都與台新金和平協商董監席次,如果張盛和僅限首次的說法會通,且不承認後續董事改選,須支持台新金取得多數,那李述德與台新金協商是否等於瀆職?
台新金針對彰銀 改選失利採取策略
台新金:被騙又被搶
台新金法律顧問林政憲說,9年來台新金被騙又被搶,2005年公函文中提到一次的「本次」,但財政部卻擴大解釋擴充拘束到全文,完全違背法律信賴保護原則,無疑是強奪民間財產。
饒世湛也說,2005年公函支持台新金取得過半董監,如果僅限當次,「完全說不通」。他憤憤不平地說:「有誰認為拿300多億元買下股權,然後只能有一屆的經營,馬上就要你滾蛋走人,請問,這符合常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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