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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1-24 23:19
《通信網路》明泰告贏智寶,可望獲賠4500萬元
2014/11/24 17:11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明泰科技 (3380) 與智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訴訟事件,明泰勝訴。
本件智寶銷售予明泰之電容器,於2007年12月起,其電容器存在有嚴重瑕疵,致使明泰利用該等電容器所生產之產品產生損害情事。雙方多次協商賠償未果,故明泰在2012年7月23日向新竹地方法院對智寶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以確保明泰權益。
2014年11月24日,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智寶應賠償明泰並加計利息為新台幣4500萬元。(利息累計計算中)(編輯整理:莊雅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