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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魚樂園 發達公司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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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實力養成
發佈於 2008-08-10 15:14
炒股票是有規則的
交 易 規 則:
所有按照此交易規則實施的交易均為正確的交易;違反交易規則進行的交易即使出現盈利的結果也是錯誤的交易。
一.心理控制規則:
1.心理控制是能否成功投資交易的關鍵因素和終極障礙。它貫穿在投資交易的各環節或全過程,需要決策人和交易員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保持冷靜,從容應對。
2.選擇入市時機,需要耐心等待,不容急躁,無論大勢或個股,都應主動捕捉最好機會,所謂"不要因激動而買進";
3.小反復要固守,堅定信心,毫不動搖,不要害怕短線的波動或浮虧,持有股票不放手。所謂"不要因恐懼而賣出";
4.在投資交易的各個環節,永遠處於主動的地位,避免被動買賣,倉促應戰;同時杜絕情緒化或隨意性的買進或賣出。
二.買入規則:
1.成本優先是買入股票時要考慮的第一因素。時間優先是第二因素。即買入股票時首先要考慮是的股票的價格,其次才是買入時機。
2. 對於初始投資新倉買入來說,嚴格在建倉區域買入股票是最重要的原則,並盡可能以低價格買入。加碼買入時也必須是在此區域內3. 對於階段性賣出后補倉買入來說,以不影響原有投資策略和持股結構為基本原則,及時以合理的價格再次補進原來的股票,不一定拘泥於最低價。重要的參考價位為低於階段性賣出價的15%或30%,具體以個股趨勢做判斷。
4.按價格變化趨勢來說,在確定買入區域的前提下,永遠在價格下跌的過程中買入股票。絕對避免在股票價格上漲時去追漲買入。
5. 按當日價格標準來說,全天平均價和前日收盤價是兩個重要的參考指標;買入股票的價格要低於其中價格較低者。至少買入價格不得高於其中較高者。
三.賣出規則:
1.時間優先是賣出股票時要考慮的第一因素。價格優先是第二因素。即一旦形成賣出股票的決策和指令,及時以合理的價格賣出股票是最重要的事情。
2. 對於階段性賣出股票,只有單個股票的上漲幅度超過30%以后才能考慮實施。並在合適的時機和價格果斷賣出。等待再次補倉買入的時機。
3.跟蹤100%的上漲行情,將上漲幅度的80%盈利裝進口袋是結算賣出股票的基本準則。所以在確定某股票上漲行情結束並已形成下降趨勢后,保證在離頂點10%的價位處果斷賣出股票。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客觀賣出點。
4. 股票的上漲幅度達到確定的盈利目標時也是賣出股票的一個重要時機。保守或穩健型投資股票可在此價格果斷賣出。這是一個重要的主觀賣出點。
5.進取型投資股票在行情上漲達到確定的盈利目標,進入離場區域后即可賣出股票。但須對個股的行情做跟蹤判斷,如果達到盈利目標后股票價格繼續上漲,可持股跟蹤等待上漲行情頂點出現后再行確定客觀賣出點進行操作。
6.按價格變化趨勢來說,在確定離場區域的前提下,盡量在價格上漲的過程中賣出股票。絕對避免等到股票價格下跌超過主客觀賣出點后才去賣出股票。
7.按當日價格標準來說,全天平均價和前日收盤價是兩個重要的參考指標;賣出股票的價格要高於其中價格較高者。至少賣出價格不得低於其中較低者。
8.在確定某個股上漲行情結束以及相應的結算賣出點后,在合適的時機一次性賣出所持有的全部數量。一般不要分次賣股。
四.持股規則:
1. "中期持股、波段出入"是本公司操作的基本策略。中期持股以保持交易及其收益的穩定性,波段出入以降低持股成本和提高投資收益率。
2.中期持股就是在主級正向波的發展期堅定持股,不因次級逆向波而否定持股;波段出入就是在次級逆向波發生的始末及時地賣出和補進股票。
3.在建倉區域買入股票后,在確定的交易周期內或盈利目標內或客觀賣出點出現前應該堅定持股。不能因為短期波動或其他非相關因素影響投資策略和持股計划。
4.只有在確定大勢主昇浪行情結束或個股選擇重大錯誤時,才清倉性賣出持有的股票;沒有足夠的理由不能隨意改變持股計划。
5.當持有的股票出現浮動虧損時,只要不違反停損規則,仍須堅定持股。不要因為短線的波動而虧損賣出影響持股策略。
五.停損規則:
1.每次交易在注重成本價格優先買入股票的同時,仍要根據交易策略和趨勢判斷確定相應的停損點。運用停損點將風險和損失控制在最小是成功投資的先決條件。
2.一個交易帳戶的最大虧損率限定在10%。即在帳戶實際和浮動虧損率接近10%時,則停損性賣出股票。這也是資金管理規則之一。
3. 在確定對行情預測或個股判斷重大錯誤的情況下,即股票買入后短時間內出現方向錯誤時,個股最大虧損率限定在10%以內。在此規則下確定停損點,以避免虧損繼續擴大。
4. 有關浮動盈利股票的盈利性停損點參考賣出規則的第3條執行。即在離上漲行情的頂點位的10%處採取盈利性停損,以避免帳面盈利大幅損失。
5. 所持股票經過上漲行情后但因判斷錯誤而沒有在客觀賣出點離場或沒有採取盈利性停損時,最后的停損點為最初買入點或所持股票成本價以上2%。即必須在此價位將股票賣出,以避免由盈利變成虧損。
六.資金管理規則:
1.帳戶資金管理方面總的風險控制規則按照停損規則的第2條執行。即在任何情況下帳戶資金的總虧損率控制在10%以內。
2. 嚴格控制每個帳戶的交易次數和交易量,禁止頻繁交易和過量交易。一個帳戶的年交易量一般控制在初始資金量的6至8倍,最多不超過10倍。
3.對於買入個股時的資金分布應該按照正金字塔規則執行。在建倉區的低價格處買入總投資的70%以上。在加碼區買入的股票不超過總投資的25%。
七.即日交易規則:
1. 只有對投資組合中所持有的股票才實施即日交易;且即日交易在不影響本帳戶投資策略和持股計划的前提下進行。
2.即日交易的目的首先是降低持股成本或增加短期盈利;其次才是提高交易量。避免此目的之外的隨意性和情緒性短線交易。
3. 只有判斷即日交易價差至少達到3.5%時才能對該股票實施即日交易。沒有達到此差率的即日交易都應視為不成功的交易。
4.只有在帳戶上現金比例占總金額的15%時,才能實施先買進再賣出的即日交易。
5. 一個交易日內即日交易總量控制在全部持股的25%以內,個股即日交易量不超過持股數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