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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4-11-03 10:02

出入境台幣攜帶限額 增至10萬

中時電子報作者: 記者呂清郎╱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11月3日 上午5:50工商時報【記者呂清郎╱台北報導】
中央銀行30日宣布,旅客攜帶新臺幣出入國境的限額,由現行新台幣6萬元提高至10萬元,將從明年1月1日實施,便利旅客攜帶新台幣出入境,有助發展國內觀光旅遊。
央行發行局局長施遵驊表示,依「中央銀行法」第18條之1第1項,「旅客攜帶新臺幣出入國境之限額」規定,現行上限6萬元,考量實際需求,提高至10萬元,經15日正式宣布並依法公告7日,充分聽取各界反應意見後,並無任何異議,因此,決定將從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施遵驊指出,至於放寬上限至10萬元與財政部關稅署、內政部警政署、外交部等作業均有關聯,經會商後決定明年開始實施。將為發展國內觀光旅遊,提供旅客攜帶新台幣出入境的便利性。
施遵驊說明,現行新台幣出入境6萬元限額,從2003年1月1日實施至今,但因應國內經濟發展與旅客需求,加上消費水準大幅提升,有必要做調整。
根據統計,2002至2013年間國人平均每人民間消費支出,由27.8萬元增至37.2萬元,且外國旅客在台每人每日平均消費額,也由204.15美元增至224.07美元。
施遵驊補充說,依現行旅客出入國境攜帶現鈔的上限規定,除了新台幣6萬元(現行),還有2萬人民幣,及其他外幣合計不超過等值1萬美元,如果超過時,人民幣及外幣應主動申報,新台幣超過時則請其留置保管處所,或由親友攜回,不會有直接沒收的問題。
施遵驊強調,其實一般旅客的現鈔攜帶量大多偏向適量,但如果有臨時性的需求,也可善用提款機(ATM)提現,或金融機構提供的便利外幣兌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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