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0-14 22:31

提升投信競爭力 金管會鬆綁2大海外轉投資限制

其他部會(台灣總經) -2014年10月14日 下午9:40:57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為了提升國內投信競爭力,金管會今(14)日宣布,將鬆綁投信2大限制,一即刪除現行投信或其海外子公司投資大陸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對台灣的個人或事業提供服務的規定;二是刪除投信投資海外或大陸,僅限投信事業的條文。
金管會今日預告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相關條文修正草案。
金管會表示,依目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規定,投信業投資外國及大陸事業,應以該投信業所營事業為限。不過,為提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轉投資效能,將刪除該規定。
另外,為提升投信業在大陸轉投資事業的競爭力,金管會也預告將允許有關投信業或海外子公司投資大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得對台灣個人及事業提供服務。
證期局表示,這項修正條文仍需預告等程序,若通過則未來投信或其海外子公司在大陸的基金管理公司,可提供台灣地區相關諮詢服務;另外一項則是將放寬投信業可投資海外(包含大陸)「非」所營事業,也就是投信未來可逐案申請核准,到海外或大陸投資設立投顧、創投或其他金融相關機構。
另外在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方面,金管會表示,為兼顧信託業發展,放寬現行信託業申請兼營投信業的門檻規定,將其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投資有價證券占共同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額度40%或新台幣6億元以上,應由申請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的規定,修正為50%或新台幣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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