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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0-02 20:11

墾丁龍磐公園有檳榔攤 原來是道具

【聯合報╱記者潘欣中/墾丁報導】

屏東縣政府在墾丁佳鵝公路旁為拍片搭建的檳榔攤道具屋,不知情的人都以為公權力睡著了。
記者潘欣中/攝影
「怎麼搞的,景色優美的墾丁龍磐公園旁,竟有個『煞風景』的榔榔攤屋!」屏東墾丁佳鵝公路龍磐公園是高人氣的旅遊景點,有導遊最近發現路旁被人放置檳榔攤屋,拍照後PO上網直呼誇張;墾管處說明,是縣政府拍片用的道具屋,拍完就拆除。
陳姓導遊日前帶大陸團客到佳鵝公路沿線的龍磐公園、風吹砂等景點遊玩,發現路旁有個漂亮的檳榔攤屋,架在木地板上,屋內不見「檳榔西施」,但桌椅、冰箱一應俱全,「未免大誇張了吧,台灣檳榔販賣文化,竟在標榜生態保育的國家公園內活生生上演」。
他說,檳榔攤屋出現在景色優美的國家公園自然景點旁,顯得格外突兀,也吸引大陸遊客的好奇目光,吵著說要下車體驗台灣特有的檳榔文化,因屋內沒人,他以「未營業」一語帶過,後來心想乾脆藉此機會,為大陸遊客上「台灣檳榔文化課」,回程時不禁在想,這麼醒目檳榔攤屋,官方怎麼不管。
他將該照片PO上網,隨即引來罵聲,有網友說:「在藍天白雲映襯下,攤屋顯得格外醒目,但只有遊客看到,官員卻視而不見」,也有網友開玩笑說:「檳榔是『恆春三怪』之一,國家公園風景區旁放個檳榔攤屋,台灣導遊可一次滿足外籍遊客的需求」。
墾管處昨天澄清,指佳鵝公路龍磐公園段兩側都是公有地,不能搭建臨時建築,違者依國家公園法開罰,並追究竊占罪刑責;該間檳榔攤屋是縣政府拍片用的道具屋,有向墾管處報備,拍完會自行拆除,為避免遊客誤會政府公權力不彰,考慮請縣府張掛說明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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