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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4-09-30 19:26
么子曾器捐 長子受惠換腎
么子曾器捐 長子受惠換腎
中時電子報作者陳瑄喻╱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9月30日 上午5:50推薦16中國時報【陳瑄喻╱台北報導】
「捨得成就更大的愛!」今年77歲的老奶奶趙麗娟,6年前40多歲的小兒子因腦死成為植物人,幾經掙扎,同意將全身器官捐贈給需要的人,如今,受惠於新實施的「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讓目前亟待換腎的大兒子,器捐的順位得以大幅往前,她說「當初的捨,換到現在的得,十分值得。」
器官移植 三親等優先
明天起衛生福利部將施行「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未來捐贈器官不僅能幫助其他家庭,同時也能庇佑自己的家人,未來萬一配偶或三親等內血親等候器官移植時將有優先權。
受惠的三親等血親包括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兄弟姊妹、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伯叔父、姑媽、舅舅、姨媽、姪子女、甥子女。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統計,新政策上路後,初步估計約90餘個器官捐贈者家屬能因此政策而受惠,原本等待多年卻等不到器官捐贈的病人,將會因為親屬曾捐贈器官,排序馬上提前。
加分條件 為家屬打氣
「我沒有什麼能力,但慶幸自己還有一點勇敢。」趙麗娟說,小兒子自小優秀,卻在上班途中突然腦出血造成腦死,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痛,幾乎讓她整整3個月無法出門。
但她知道許多病人因等不到器官而死去,最後決定把小兒子的全身器官都捐出去,盼能造福更多的人。
趙麗娟表示,現在她的大兒子因長期洗腎急需一顆健康的腎,但卻不知自己何時才能等到,現在新辦法上路後,就可讓自己大兒子在器捐排行中獲得「加分條件」,能夠比相同條件的人更前進一步,對於曾器捐的家屬是最大的鼓勵。
健康庇蔭 利人又利己
國內每年約有8000多人等待器官移植,但一年僅200人捐贈,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說,透過實施新辦法,盼能提高國內器捐意願,「利人利己」的概念更加具體化,相信未來更可因此提高器官捐贈的意願,「死後留給家人的不一定是財產,而是健康的庇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