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客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9-04-02 11:18

水費逾繳 違約金將降五成

水費逾繳 違約金將降五成 收取上限降為5% 北市10.5萬戶受惠
2009年04月02日蘋果日報
北市水處調降違約金費率,估計逾繳水費的十萬五千戶可省下一半違約金。【施春美╱台北報導】北市水費逾繳違約金費率將大幅降低。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已修訂營業章程,逾繳水費由現行「每逾二日按應繳水費加收百分之一違約金,最高加收至百之十」,修訂為「每逾四日按應繳水費加收百分之一違約金,最高加收至百分之五」,昨起實施。估計逾繳的十萬五千戶可省一半違約金。
水處今年元月已將違約金由最高加收百分之十五,降為百分之十,為順應民意,水處再度把收取上限降為百分之五,遲延繳付天數由每逾二日按應繳水費加收百分之一,調整為每逾四日按應繳水費加收百分之一,此次降幅達五成。
每戶平均可降19元
水處統計目前用戶約一百五十萬戶,逾繳比率約百分之七,即十萬五千戶繳違約金,平均每戶每次繳違約金三十七元,預估將因此降為十九元左右。北市民眾李太太說,經濟不景氣,違約金雖不多,但能降五成也不錯,畢竟有時忘了繳水費還要多花違約金,也很令人心疼。
水處人員透露,其實許多違約金額度低,甚至僅數元,催繳所需人力等費用並不敷成本,但為求公平,仍依規定催繳,有些催繳還得走法律訴訟途徑,相當不划算。
水處處長郭瑞華說,收違約金是為支應查催延遲繳費所衍生的費用,若不收取恐鼓勵逾繳,對按時繳費者不公,「即使違約金收費標準再低,都不會廢除此制度。」
水處調降違約金資訊
實施:即日起
內容:將現行「每逾2日按應繳水費加收1%違約金,最高加收至10%」,修訂為「每逾4日按應繳水費加收1%違約金最高加收至5%」
影響:北市水處用戶約150萬戶,其中7%、即10.5萬戶因逾繳水費,須繳納違約金,修訂後可省繳一半的違約金
資料來源:台北自來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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