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犇 發達集團副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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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9-12 08:47
槓桿反向ETF交易規定出爐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為配合槓桿反向型ETF掛牌上市,證交所公布相關交易規定,由於槓桿反向型ETF具有槓桿倍數或反向等性質,其漲跌幅度亦有不同設計,如為追蹤國內成分股指數槓桿反向型ETF,其漲跌幅度是以該槓桿反向型ETF倍數乘以7%,舉例來說,如為槓桿二倍的ETF,則其每日漲跌幅度為該日開盤競價基準的上下14%(即一般股票上下7%的二倍),故該日最大可波動幅度為28%(一般股票每日最大波動幅度為14%);而如為追蹤國外成分股指數之槓桿反向型ETF,則沒有漲跌幅度的限制。
由於此類槓桿反向型ETF漲跌幅度較大,且報酬率呈現與一般ETF不同,因此不適合對市場風險瞭解程度不足的投資人,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自然人欲買賣此類槓桿反向型ETF,需要至少具備以下三種條件之一: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或是一年內曾交易認購(售)權證達10筆以上、或交易期交所上市商品達10筆以上,且交易前還需要簽訂風險預告書,以確定其瞭解槓桿反向型ETF的可能風險。
槓桿反向型ETF在亞洲週邊交易所,例如:韓國、日本、香港等,皆早有商品掛牌,今年在主管機關開放政策的原則下,預期在年底前槓桿反向型ETF的商品就可以在交易所上市,也為臺灣資本市場的國際化再向前邁出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