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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ky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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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9-05 14:46
專法三讀後修訂子法 最快明年第二季開辦
金管會銀行局昨天表示,此次雖開放「電子支付帳戶」之間可做款項移轉,但為避免成為洗錢死角,將訂定子法,限制每天、每月及每年移轉次數上限。
銀行局表示,第三方支付專法可望在年底前完成立法,專法三讀後,還有六個子法及十一個法規要修改,預估最快明年第二季才能受理業者承作第三方支付業務申請。
目前為止,已有十四家銀行以備查方式申請承做第三方支付業務。銀行局局長詹庭禎說,專法通過後,銀行得申請承作「電子支付帳戶」業務,但可同時保留現行網路儲值帳戶。
網路業者不滿專法開放尺度小,銀行局強調,此次開放O2O(線上到線下交易)交易型態,已算是很大突破;況且,未來電子支付帳戶之間即使沒有實質交易,也可進行轉帳( 即P2P交易),例如,父母包紅包或零用錢給子女,都可透過電子支付帳號轉帳。
銀行局信託票券組組長王立群說,電子支付帳戶儲值上限為等值三萬台幣(也可儲外幣),但為避免民眾藉該帳戶頻繁轉帳洗錢,金管會將訂定相關子法,加設每天、每月及每年的移轉次數上限。
王立群說,未來金管會對電子支付帳戶資金的管理,是「管出不管進」,即民眾資金如何儲值到電子支付帳戶中,可放寬有多種型態;但電子支付帳戶是虛擬帳戶,因此,民眾不能自該帳戶中直接領錢,但能轉到一般銀行的實體帳戶中,再從實體帳戶中把錢領出來。
詹庭禎也表示,未來經營電子支付帳戶業者,須將公司營運資金與電子支付帳戶資金區隔,如此即使公司倒閉,也不會影響到電子支付帳戶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