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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4-08-30 01:37
冷藏運送 7成不合格
台灣新生報作者【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電】 | 台灣新生報 – 2014年8月30日 上午12:00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布抽驗八十輛運送車,其中四十八輛載送冷凍冷藏食品,有三十五輛不合格、占百分之七十三;溫差最大是應攝氏負十八度,實測達八點六度,台灣宅配通再犯,先限期改正。
消保處繼之前隨機抽驗載送食品的冷凍冷藏車,發現溫度不合格情況後,基於中秋節接近,近期再與交通監理、警政及衛生單位再做抽驗,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結果。
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表示,這次共抽驗八十輛,載送冷凍冷藏食品的車有兩種,一種是冷凍或冷藏箱式車,另一種用常溫車加用保冷袋;其中冷凍運送應達攝氏負十八度以下,冷藏是攝氏七度以下、○度以上。
扣除未載送冷凍冷藏食品的車後,有載送食品需達冷凍或冷藏溫度規定的車輛為四十八輛,當中溫度不合格的三十五輛,高達七成三。
消保處統計,四大廠抽驗結果,包括統一速達抽驗到運送冷凍或冷藏食品的車有九輛,不合格五輛;嘉里大榮物流抽二輛、不合格一輛;台灣宅配通抽一輛、不合格一輛;新竹物流抽二輛、不合格二輛。
其中溫差最大的是美食達人公司租用統一東京公司箱式冷凍車載送麵糰,實測八點六度,與標準負十八度落差達二十六點六度。
嘉里大榮物流公司的箱式冷凍車載送冷凍烤番薯,實測二度,與標準負十八度落差也達二十度。
此外,台灣宅配通公司本次又被抽到溫度不合格,該車載送彌月蛋糕、花枝丸及軟骨肉,實測負十度,未達冷凍標準的負十八度。
不過,與會的衛生福利部人員僅表示,以上溫度不合格案件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開出限期改正的限改單,須於九月十日以前改正完成。
台灣宅配通公司屬再犯,是否直接依該法所稱再犯開罰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衛福部人員說明,因兩次分屬不同地方政府衛生單位執法,可能不知再犯,所以先要求限期改正,將再確認是否開罰。
另有兩輛車變身改裝,其中一輛因將壓縮機加掛,已依違反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開罰三千六百元。另一件車箱整修未登記,長度微減,因抽樣地點在台南市,該車隸屬台北市管理,將移送台北市處理。